同工同酬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70页(639字)

从事同种工作、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等差别,只要向社会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应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利用性别、年龄、种族等差别,加强对劳动者的剥削,不可能实现同工同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实行按劳分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以同一的尺度——劳动量来计量,这就使同工同酬原则有了实现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在我国,男女同工同酬已经基本实现。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还存在着不同所有制的差别,以及不同生产条件和不同生产规模的差别,因而,就社会范围来看,还不能完全实现同工同酬。就是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单位之间,由于各自的经济效益不同,而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又要同本单位生产经营成果相联系,所以,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同工同酬。至于各集体所有制经济单位之间,同工而不同酬的现象更是普遍存在的。

所以,社会主义现阶段所讲的同工同酬,主要是指在同一生产单位的同样岗位上,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是均等的,就应当得到同等报酬。

当然也要看到,由于目前的工资制度还不够完善,特别是职工的技术或职务等级与工资等级还存在一定脱节现象,加之工资政策不够统一,所以,即使在同一单位、同一工作岗位,仍然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对此,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逐步加以妥善解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