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77页(530字)

对节约特定燃料和原材料所实行的单项奖励。

1979年,国家规定,凡大量使用燃料、电力、有色金属等短线产品和贵重物资进行生产,并具有消耗定额和消耗计量、原始计录统计、定期盘点,以及产品质量验收、经济效果考核等管理制度的企业,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试行特定燃料、原材料节约奖。

节约奖试行范围是大量使用煤炭、焦炭、电力、汽油、柴油、重油、原油、木材,以及稀有、贵重或目前国内生产不足的有色金属和优质钢材这十类燃料和原材料。

各项燃料、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一般由中央主管部门制定。节约奖的奖金率为节约价值的1~15%不等。

其奖金在节约价值中开支,并计入成本。

实行特定燃料和原材料单项奖励制,对于降低燃料和原材料消耗,缓解燃料和贵重原材料的供需矛盾,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国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但要正确而有效地发挥这种作用,必须严格节约奖的管理,防止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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