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84页(576字)

简称劳保用品。

它是指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由企业按规定的标准免费发给职工个人随身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

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分两大类:一般防护用品和专用防护用品。

前者主要是指各种棉布棉纱制品,如工作需要的手套和工作服等;后者主要是指具有特殊作用的防护用品,如防尘面罩、防毒面具、绝缘鞋、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在整个劳动保护措施中只是一种辅助性措施,它和职工的福利待遇,以及作为工作标志的非防护性的用品,如服务人员、警卫人员的工作服等,有原则区别。1963年9月,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中,对发放的原则、范围、标准等,作了原则规定。这些规定,适用于中央、省及省辖市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地、县所属的全民企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由省劳动部门根据当地过去发放防护用品的历史习惯、劳动条件和物资情况,参照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对于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对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的,应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总之,对劳保用品的发放,应当加强管理,严格掌握,绝不能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为名而滥发实物,即变相增加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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