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18页(547字)

企业提出一定时期期望达到的理想目标,并组织全体职工共同使之实现的一种管理方法。

这是美国纽约大学教授彼德·德鲁克在50年代发表的《管理实务》一书中首次提出来的。以后乔治·奥迪恩在1965年出版的《目标管理》一书中又作了进一步阐述。其特点是:(1)将企业的目的和任务转化为全体人员上下一致的、明确的目标,使每个成员有努力的方向,有利于上级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并减少企业内部的矛盾和浪费。(2)实行分权,即在目标制定以后,上级根据目标的内容授给下级以人事、财务和对外的最大限度的权力,使下级能运用这些权力来完成目标。

每个成员都要为完成目标而实行“自我控制”。目标管理的步骤大致是:(1)企业内部自上而下地共同商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总目标,如促进成长,提高盈利性,维持稳定等。假定以提高盈利性为总目标,则又可进一步细分为若干个具体目标,如利润率、投资报酬率、销售额、产品质量、出勤率等。具体目标的期限为一周、一月、一季或半年等。

一般不宜太长。(2)目标经上级批准后,上、下级之间就实现各项目标的具体计划和方法达成协议,部门和个人根据总目标订立分目标,并由上级授权。(3)定期检查目标进度,考核目标最后完成的情况,据以决定奖惩。(4)制定新目标,开始新循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