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45页(204字)

由两个以上股东出资并组成,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负责。

按法定程序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资本不表现为等额股份,而以股东实际出资确定比例,股东不管出资多少,原则上有同等表决权。有限公司历史上比无限公司出现较晚。

其股东责任有限,风险较小;股东不限于自然人,亦可是法人组织。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许多限制,一般多适宜于股东人数不多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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