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作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48页(228字)

1970年6月在华盛顿召开的有78个国家和22个国际组织参加的国际外交会议倡议,会议期间有35个国家签字,条约于1978年1月24日生效并形成“国际专利合作联盟”,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

条约共69条。条约规定,各成员国公民有权提出国际专利申请,交由管理局处理,对新颖性进行审查;申请满18个月后公开,经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受理、审查后,将申请案提交各指定国批准专利,称为“国际专利”,与各国专利具有同等效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