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52页(343字)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83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及资源,防止污染损害,保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海洋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全文共8章48条。

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排放有害物质,倾倒废弃物,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损害的,也适用本法;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各章主要内容:总则;防止海岸工程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防止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防止倾倒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和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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