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完成相对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74页(747字)

某种社会经济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实际完成(达到)任务的数值与计划任务对比,用以表明计划完成程度的相对数。

一般采用百分数表示,故又称为计划完成百分数。基本计算公式为:

例如,某市1986年工业总产值计划为75亿元,实际完成78亿元,计划完成情况为:

计划指标制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计划指标按最低限度规定,要求在实际执行中争取超过计划指标,如上例;另一种是计划指标按最高限度规定,要求在执行中争取低于计划指标,如单位产品成本计划、产品原材料消耗计划等。例如,某产品单位成本计划规定在报告期内降低2.5%,而实际却降低了4%,则该产品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相对数为:

表明报告期某产品实际单位成本比计划多降低1.5%。

检查长期计划(如5年计划)完成情况时应用两种方法:

1.水平法。

用计划期最后一年的实际完成数与计划规定同期应达到的水平进行对比。提前完成计划的时间,是根据计划期内连续一年(不论是否是一个日历年度,只要连续达到12个月即可)的完成数达到计划规定最后一年水平,往后所余的时间即为提前完成计划的时间。

2.累计法。即用整个计划期间实际完成的累计数和计划数进行对比,将计划全部时间减去自计划执行之日起至累计实际完成数达到计划任务时间,即为提前完成计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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