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净产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00页(947字)

建筑安装生产中新创造的价值。

它是国民收入的组成部分。从建筑业总产值中扣除原材料、燃料、固定资产折旧等生产性物质消耗以后的价值,即为建筑业净产值。

计算建筑业净产值的主要作用是:(1)分析再生产过程中,物质消耗、净产值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构成变化情况。

(2)研究净产值在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间的分配构成变化情况。(3)净产值的增长不仅包括增产的因素,而且包括物质消耗节约的因素,因而可以综合反映企业的经济效果。(4)净产值不受转移价值的影响,和总产值结合起来观察,可以更全面地反映建筑安装活动的规模、水平、速度、效益和比例关系等。

建筑业净产值的计算范围,应当和建筑业总产值一致。

建筑业净产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叫生产法,另一种叫分配法。

生产法计算净产值的公式为:

建筑业净产值=建筑业总产值一包括在总产值中的物质消耗价值

分配法计算净产值的公式是:

建筑业净产值=利润+税金+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利息+其他

用分配法计算净产值是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角度出发,将上式中各项构成要素相加求得。

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上式各项要素中不应包括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性质的利润、工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金等。

例如,由职工福利基金、其他专用基金和营业外支出开支的工资,用企业基金和福利留成开支的各种奖金等,都属于再分配性质,应该从相应的项目中扣除。(2)“利润”是指应得利润,包括工程利润、法定利润和其他销售利润。

(3)“利息”只计算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支出净额。如果收大于支,则不计入净产值。(4)“其他”一项主要包括属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质的差旅交通费、上级管理费、工会经费、企业教育费、军民工和在校学生生活补贴费、牌照税及养路费、民兵活动费、保健津贴、罚金支出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