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厂征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43页(229字)

货物税征收方法的一种。

根据《货物税暂行条例》,对规模较大的生产应税货物的厂矿,由税务机关派驻征员驻厂、矿征收,这种办法称为驻厂征收。对生产分散而税员集中的地区,也可派一个人兼驻几个厂矿,或派一个组驻在一个厂负责一个地区或行业的征收工作。税务机关派驻的人员称为驻厂员,派驻的小组称为驻厂组。

驻厂员和驻厂组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领导,办理驻征厂、驻征地区或行业的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及其他各税的征收检查及税源管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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