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36页(323字)

银行为应付客户提取存款而保留的现金准备。

资本主义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分两部分:(1)银行自存准备。即各银行按一定比例自行保留的现金准备。

(2)法定保证准备。即各银行吸收的存款按一定比例转存中央银行。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最初是为了提高银行的清偿能力,维护存款人及时提取存款的权益,防止因挤兑倒闭而使经济秩序混乱,后来演变为中央银行集中资本,通过调整法定准备率扩大与收缩信用的手段。我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也在后一种意义上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目的在于强化间接控制手段。存款准备率日前各专业银行都是10%,将来要按照存款的不同流动性和金融机构的不同性质,规定不同的交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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