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帐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42页(466字)

企业、机关等单位在银行开立的户头。

各单位办理存款、放款、结算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帐户进行。目前各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分为三类:(1)基本帐户。

是独立核算经济单位和独立核算会计单位在银行开立的主要帐户。

根据单位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的不同,企业单位可开设存款户、往来户,行政、事业单位可开设经费限额支出户、预算内存款户、预算外存款户,财政机关可开设金库存款户、预算外存款户,军队单位可开设特种存款户、特种企业存款户。(2)专用帐户。是各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项用途的存款帐户和贷款帐户。工商企业的各项专用基金,可合并开立一个专用基金帐户。企业向银行借款,可分别贷款性质开立帐户。

其他专项基金,可分别开立有关专用基金帐户。

(3)辅助帐户。是为了解决开立基本帐户的企业对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办理收付的困难而设立的帐户,须经县(区)以上银行同意方可开设。辅助帐户除与原开户行的基本帐户发生款项收付外,一般只收不付或只付不收。

由于辅助帐户容易造成资金的分散和积压,因此开设时要从严掌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