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45页(367字)

金银是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材料,又是国际支付手段和国家重要的储备物资,必须加强管理。

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

所有采炼的、回收的和出土无主金银,都必须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委托的专业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凡需用金银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计划,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供应。经营金银制品和回收金银的单位,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鼓励携带金银入境,限制金银出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自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打击走私贩运和投机诈骗活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