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收获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50页(429字)

以种植业生产的各种农作物(如小麦、水稻、棉花、烟叶、果树等)的收获量为保险标的,承保各种作物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收获量损失。

由于作物保险在各个地区的危险情况不同,又可分为单一危险作物保险、多种危险作物保险和一切危险作物保险。我国目前根据农民负担能力,多为单一危险作物保险。已经试办的主要有:(1)小麦成本保险。保险期限从小麦出齐后开始到收打结束为止。

保险金额以每亩小麦成本40元计算,收取保险费5角。因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绝产、半绝产,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2)棉田雹灾保险。保险期限从5月1日至9月30日,分50元、70元两个档次确定保险金额,遭受雹灾时分别按幼苗阶段、生长阶段、坐挑阶段、收获阶段的损失率计赔。(3)西瓜雹灾保险。

保险期限从第一道坐果期开始到第二道西瓜成熟离秧为止,根据当地平均亩产和平均收购价格商定保险金额,遭受雹灾时分别按自坐果期至六成熟期间和六成熟以上至收获期间的损失率计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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