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56页(406字)

或称“土地类”。

土地资源分类中的最高级单位,或为“0”级单位。既可作为土地类型概念,又可作为土地区域概念。

土地类或土地区的划分,以农业气候或生物气候的主要因素,即热量和大气降水及其对比关系为依据,反映区域之间生产力的差别,可作为全国范围内土地潜力的对比。在同一土地类或土地区内,应具有相同的土地生产能力,包括适宜的农作物、牧草、树木的种类、组成、熟制和产量,以及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和主要措施。

根据我国农业气候的特点,全国可划分为14个土地类或土地区,即热带湿润、半湿润类,暖亚热带湿润类,中亚热带湿润类,凉亚热带湿润类,暖温带湿润类,暖温带半湿润类,暖温带半干旱类,暖温带干旱类,中温带湿润类,中温带半湿润类,中温带半干旱类,中温带干旱类,寒温带湿润类,高寒类。

上一篇:土地资源 下一篇:土地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