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73页(736字)

对国土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的组织、协调、规划、立法、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包括行政管理、法制管理、经济管理和情报管理。

国土行政管理,是国土管理机关采用行政方法或手段对国土资源及其开发整治活动进行的管理。目前我国的国土管理机构主要分三级设置:在中央为国家计委国土局,在省、市、自治区为国土厅(局)或计(经)委国土处(办),在地市为国土科或国土办。国土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国土开发整治的方针、政策,组织国土开发整治活动的开展,并对国土资源和国土开发整治活动进行管理。

国土法制管理,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国土法规,对国土资源和国土开发整治活动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制定各项国土法规,建立和完善国土法体系,监督和检查国土法的执行情况,确认国土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

国土经济管理,是指建立并完善国土资源和国土开发整治的经济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组织编制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并分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实施;制定国土开发整治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立对国土开发整治工程和措施的核算、考核、验收制度;研究制定有关国土资源开发整治活动的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政策并运用这些政策来指导和调节国土开发整治活动。

国土情报管理,是对国土资源的各种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分析、存贮,以及对各部门、各地区、各国土情报单位所从事的情报工作进行计划、组织、监督、调整、交流等项工作。

从广义上讲,还包括国土干部培训、国土教育、国土宣传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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