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特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89页(492字)

由于自然风光特别秀丽,或者历史古迹特别有名,或者革命和建设成就特别显着的重点旅游城市或重点旅游区。

为了发展我国旅游事业,加强对旅游城市和旅游区的管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定为旅游特区。如八达岭和十三陵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两个旅游特区。

旅游特区以旅游事业为中心,辅之以其他各行各业的发展,有许多地方与一般城市和地区不同。(1)从组织机构看,旅游特区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从发展旅游事业出发,组成有上级领导机关、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旅游特区管理机构。

把旅游特区内的财政、城建、铁路、民航、公路、轻工、商业、旅游等部门拧成一股绳,对旅游特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统一规划。(2)从各个行业的相互关系看,旅游特区的建设,要把发展旅游事业作为旅游区内各项建设的中心任务,围绕着旅游事业的发展全面安排旅游特区内的工农业生产。

(3)从旅游业内部关系看,旅游特区的建设,要把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放在发展旅游事业的首位,相应地搞好旅游住房、旅游交通、旅游饮食和商品供应等配套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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