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定性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96页(542字)

确定城市的职能和性质的理论。

一个城市的性质是由城市的职能所决定的。城市的职能是一个城市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所担负的任务和作用。

如何确定一个城市的职能,历史上曾经有很多代表性理论,主要是:(1)凭借主观认识的奥罗索分类法,他把城市分为六类:行政城市、防卫城市、文化城市、生产城市、交通运输城、游览疗养城;(2)按职业统计为基础的美国哈里斯分类法,他按从事某种职业人数的多少把城市分为加工工业、零售商业、批发商业、运输、矿业、大学、旅游、休养八种类型;(3)按职能类型分类的统计分析法,新西兰的波纳尔根据一个城市的某一职业的就业人口高于全国平均值,就把这个城镇归入此种职能的城市;(4)杰斐逊把城市与地区经济联系起来,以维持整个地区需要的部分为城市的“基础经济”,并以此确定城市的职能和性质;(5)多变量分类法,如美国的贝里,给人口在一万人以上的城镇提供97个变量,再进一步压缩为14个因子,从而确定城市的职能和性质。以上这些城市定性理论反映了对城市性质认识的发展过程,不管采用哪种分类法,有几点是应该肯定的,这就是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应该结合起来,同时,一个城市的性质应由城市的主要职能所确定,这样才能体现城市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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