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出口收入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68页(267字)

“洛美协定”中关于保证发展中国家出口收入的补偿制度。

协定规定欧洲经济共同体对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向它出口可可、咖啡等44种初级产品提供收入保证。办法是;当占有关国家出口收入7.5%以上的某种产品,当年的出口收入低于前4年平均的7.5%时,可申请补偿(最不发达的24个国家,上述两项标准均降至2.5%);补偿为无息贷款,在收入恢复到一定程度后偿还(最不发达国家不必偿还)。实施这一制度有利于这些国家稳定财政收入和促进经济发展,但不能根本改变和非加太国家间的经济贸易的不平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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