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港与目的港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93页(573字)

装运港是货物起始运输的地点。

目的港是货物的卸货地点。货物的交货地点是随着所采用的不同价格术语而有所不同。在采用装运港交货类价格术语情况下,装运港就是交货地点,但在采用目的地交货类价格术语的情况下,是以目的港作为交货地点。一般来说,装运港是由卖方根据便利交货的条件而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的;目的港则是由买方提出,经卖方同意后而确定的。

进出口业务中,装运港和目的港不仅是价格术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构成商品价格的因素,同时也与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有关。因此在买卖合同中合理确定装运港和目的港有着重要意义。

通常对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办法有三种:只确定某一港口为装运港和某一个港口为目的港;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港口为装运港或目的港;笼统规定某一航区为装运港或目的港。

在我进出口业务中,确定国外装运港和目的港时应注意:不能规定我国政策不允许往来的港口作为装运港和目的港;不应接受内陆城市为装运港和目的港;不能接受指定码头或泊位装卸货物的条件;要注意国外港口的装卸货物的条件,以及费用水平和规章制度等;应注意国外重名港口很多,签约时要注意写明国家或地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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