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民国史辞典

广州国民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26页(413字)

中国国民党在1925-1926年间在广东地区建立的革命政权组织。

据1925年7月1日颁布的《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采合议制。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推定汪兆铭、胡汉民、廖仲恺等十六人为国民政府委员,再由各委员推选五人为常务委员,以汪精卫担任主席。府内设外交、军事、财政各部及大理院,并聘请苏联鲍罗廷为政府高等顾问。1926年12月,国民政府迁往武汉。

②1931年国民党反蒋派在广州建立的政权。1931年2月,蒋介石与胡汉民发生“约法之争”后,将胡软禁于南京汤山。

5月,反蒋的国民党第一、二、三届中央执、监委员齐集广州,打着“护党救国”旗号,召集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非常会议,决定另组国民政府。28日,广州国民政府成立,由汪精卫等五名常务委员轮流担任主席。下设政务、军事、财务、侨务等委员会及参军、秘书二处。九一八事变后,宁、粤“和平统一”,反蒋的国民政府于1932年1月5日撤销。

上一篇:广西企业公司 下一篇:广州非常会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