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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54页(413字)

前身为清政府户部银行,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创立。

1908年改称“大清银行”。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清理结束,1912年2月改组为中国银行,总行设北京,为官商合办性质。1913年4月,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明确该行为中央银行,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官商各半,正副总裁由财政部报请政府任命,董事和监事由股东会选任。并在各省原大清银行基础上陆续成立中国银行分行。1914年9月,在北京设总管理处。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加入官股五百万元,总管理处迁上海。

1928年中央银行成立后,该行被指定为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1935年,国民政府以金融公债的方式增拨官股一千五百万元,使官股总额占全行资本的一半,自此该行为国民政府所控制,成为政府实行金融垄断的重要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接管改组,总管理处迁北京,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成为专营外汇业务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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