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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官学校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63页(261字)

民国时期全国最高警察教育机构。

1918年2月成立于北京。初名警官高等学校。

1934年1月迁南京。

1936年8月改名中央警官学校,蒋介石兼任校长。

1937年11月西迁重庆。1940年在西安分设西北警官班。

1942年在湖南耒阳增设东南警官班。1944年改西北班为一分校、东南班为二分校,并在迪化(今乌鲁木齐)设立三分校。1945年12月总校迁回南京。同年在重庆设四分校,在北平设五分校,沈阳设六分校。1948年7月各分校停办。1949年2月总校迁广州,继迁重庆,最后迁往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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