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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78页(298字)

以争取民主、保障民权、营救革命政治犯为目的和任务的进步团体。

1932年12月,由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杏佛等发起,在上海召开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筹备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宣言》,推选宋庆龄为同盟总会主席,蔡元培为副主席,杨杏佛为总干事。会员大部为科技、文教、新闻、法律界着名人士。

总会设上海,在国内各重要城市设分会。同盟成立后,开展了保障民权的舆论工作,积极营救包括共产党人在内的“政治犯”,同时和当局的高压政策以及内部的背盟行为进行斗争,掩护和保护革命工作者。

1933年6月,总干事杨杏佛被国民党特务暗杀,同盟的活动被迫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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