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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87页(359字)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宣布就职。

下午三点,首都北京三十万人在天安门广场隆重集会,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他亲手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并宣读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朱德总司令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下达了人民解放军总部的命令:迅速肃清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军队,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接着,进行陆、海、空三军的盛大阅兵式。晚上举行了充满喜庆的提灯游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标志着一百多年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的结束和中华民国的终结,标志着一个独立的、富强的、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新中国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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