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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89页(713字)

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三十四人,候补中委十九人,列席十二人。会议批准了1945年6月七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批准了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批准了1949年1月14日毛泽东主席关于时局的声明,及以八项条件为基础,与南京政府或其他地方政府、军事集团举行和平谈判。毛泽东向全会作了重要报告,阐述了在中国人民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形势下,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报告提出了夺取全国胜利的各项重要方针;指出在全国胜利后,党在城市的中心任务是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分析了在全国取得胜利并解决了土地问题后,国内阶级关系发生新变化,存在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中国人民与帝国主义之间的两种基本矛盾;规定了党在政治、经济和外交方面的基本政策。

报告还着重剖析了当时中国各种经济成分的状况和党必须采取的正确政策,指出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由之路,批判了在这个问题上的“左”右倾观点,从而指明了中国应该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要求中国共产党认真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

报告还号召全党必须警惕党内的骄傲自满情绪,必须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全会讨论了毛泽东的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圆满解决了夺取全国胜利和实现革命转变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全党迅速夺取全国胜利和建设新中国,作了政治上思想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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