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处置租借法案物资协定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97页(273字)
也称“美国军事援华法案”。
1946年6月14日,美国国务院海外清理处副处长赖恩与中国物资供应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守竞在华盛顿签署协定。主要内容是:中美同意美国将1945年8月18日前以征用或订约方式获得以帮助中国作战,而在9月2日上午12时1分前又未移交之物资交于中国;应移交物资及应供给劳务包括交通、工矿、兵工、医药、织物等多种,价值为五千八百九十万美元;中国以美金偿付该项物资,自7月1日起每年偿付一次,分三十年摊还,款项余额之年息为百分之二又八分之三等。协定帮助了蒋介石集团发动全国规模的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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