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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制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09页(319字)

北洋政府管理全国币制的机构,据1914年3月公布的《币制局简章》设置。

职权为监督全国造币厂、中国银行和国民银行发行券;监督、整理各省官银钱号;筹办其他关于币制事项。币制局地位和职权比较特殊,对造币厂和银行、银号等的发行券事项,得由局主稿,用总裁和财政总长名义会同发布局令;各机关关于币制事宜的文件,应同时分致总裁和财政总长。设督办一人,总裁一人,特任;副总裁一人,简任;评议员、秘书、调查员等若干人,并聘有外国顾问。局内分置钞券处和圜法处,各设正、副处长一人。同年12月币制局奉令裁撤,归并财政部。1915年1月设置币制委员会。

1918年复设币制局,直属国务院,1923年仍由财政部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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