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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22页(336字)

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为进行平民革命而设计的政权形式。

1930年9月15日在邓演达起草的《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对时局宣言》中提出。主张被压迫人民团结起来,自动召开国民会议,组成平民革命军,推翻军阀官僚统治,建立平民政府。形式为革命委员会或国民会议,合立法执行为一,保证工农在各级机构中占百分之六十之席位。

反对军阀割据式的联省自治。

各项政策为: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与各弱小民族共同反帝;消除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在华经济势力,建立国家资本主义;改良工人生活,让工人参加生产管理,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土地收归国有,分给农民耕种,批评共产党“过激”的土地政策。平民政府主要反对国民党南京政权,但亦不同意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地方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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