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30页(233字)
民国时期官商合办钢铁企业。
原为龙烟铁矿公司投资的炼铁厂。1920年开始筹建,1922年工程就绪,但因资金无着和督办陆宗舆被逐,长期中辍。
日军占领北平(今北京)后,1938年日本兴中公司与日本制铁所联合投资修复,同年11月开炉投产。时仅二百五十吨熔铁高炉一座,日产生铁一百五十吨。
1941年投资增设五百、六百吨熔铁高炉各一座。主要产品为生铁和焦炭。
抗战结束后,由国民政府接收。1947年焦炭产量为六万吨,生铁为三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