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罕使团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56页(388字)
1923年夏,苏联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对华关系,派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使华。
9月2日,加拉罕使团抵达北京,并发表第三次对华宣言,声明苏联政府以前两次对华宣言的原则和精神作为指导基础。9月7日,加拉罕首次拜会北京政府外交部,提议中苏先互相承认,后开始谈判;北京政府坚持先解决两国一切悬案,后承认苏联政府。1924年2月,双方达成谅解,中国政府先即承认苏联政府。3月14日,加拉罕和北京政府中俄交涉督办王正廷签署该协定草案。
后因美、法、日等国的反对和中国政府内部倾轧,北京政府以王正廷越权签约为由,推翻了这个草案。5月31日,在全国人民强烈要求中苏建交的巨大压力下,外交总长顾维钧与加拉罕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及其附属文书。
同日,两国政府宣布恢复正常外交关系,加拉罕担任首任苏联驻华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