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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运动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85页(1258字)

全国规模的综合性运动竞赛。

自1910年(宣统二年)至1948年,共举行七届。第一届称“全国学校区分队第一次体育同盟会”,由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发起,1910年(宣统二年)10月18日至22日在南京举行。

辛亥革命后被追认为“第一届全国运动会”。大会工作人员多为英、美国人,文件、裁判术语等均使用英语。

分华南、华北、上海、吴宁(苏州、南京)、武汉(武昌、汉口)五赛区。比赛项目有男子田径、篮球、足球、网球。田径分高等组、中等组、学校组。参加学校组的有上海的圣约翰学院、南洋公学,天津的青年会日校、工业学校,河北通县的协和文书院,武昌的文华书院等。

第二届由北京体育竞进会主持,1914年5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

分华东、华西、华南、华北四区参加。比赛项目有男子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网球、棒球。第三届由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主持,1924年5月22日至24日在武昌举行。

分华北、华南、华东、华西和华中五赛区参加。比赛项目有男子田径、游泳、足球、篮球、网球、排球、棒球;并首次进行女子篮球、排球、棒球比赛。

另有童子军、器械操和武术表演。除游泳、棒球项目中有几名外国人裁判外,一切会务均由中国人担任。田径赛中的英制量度改为世界通用的米制。第四届由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筹备,1930年4月1日至11日在杭州举行。

有省、市、特区及华侨团体二十二个单位参加。比赛项目有男子田径、全能(五项、十项)、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网球、棒球;女子田径、篮球、排球、网球。

另有男子自行车、武术和女子舞蹈表演。第五届由国民政府教育部主持,1933年10月10日至20日在南京新建的中央体育场举行。有省、市、区及华侨团体三十个单位参加。比赛项目有男子田赛、径赛、全能(五项、十项)、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网球、棒球、武术;女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网球、垒球、武术。

另有太极拳操及术表演。运动成绩较以前有明显提高,破二十八项全国纪录。刘长春百米短跑成绩十秒七,平远东纪录。

香港女选手杨秀琼夺得四项游泳冠军。第六届仍由国民政府教育部主持。1935年10月10日至20日,在当时远东最大的体育场——上海江湾体育场举行。

有省、市、区及华侨团体三十八个单位参加。比赛项目有男子田赛、径赛、全能(五项、十项)、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网球、棒球、国术(即武术);女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网球、垒球、国术。

另有举重、跳水、竞走、马球、小足球、蒙古摔跤、自行车等表演。运动会打破十九项全国纪录。

第七届由国民政府成立筹委会主持。1948年5月5日至15日在上海江湾体育场举行。

有省、区及华侨团体等五十八个单位参加。比赛项目有男子田径、游泳、举重、拳击、摔跤、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垒球;女子有田径、游泳、摔跤、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垒球。另有男女羽毛球单打、射箭、拳术、男子器械体操、跳水、水球、棒球、竞走、小足球等表演项目。

光复后的台湾省,首次派代表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得男子田径总分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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