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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参政会四届二次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25页(246字)

1946年3月20日至4月2日在重庆召开。

会议旨在贯彻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决议。因此,中国共产党参政员拒绝参加。

大会共通过各种议案四百五十三件,其中,《对于政治协商会议情况报告的决议》,再三声明“国家法统不容中断”,“中共‘解放区’内之特殊组织,应予取消,以收统一团结之效”;《关于停止军事冲突、恢复交通暨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军队方案报告的决议》,更反复强调“非军队国家化,不足以保障和平”。

四届二次国民参政会,是由国民党一手包办的“御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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