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民国史辞典

和平军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28页(230字)

全称“和平救国军”。

汪伪政府所辖军队。1940年3月建立,由汪精卫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至1941年底,有第一方面军(任援道部)、第二方面军(张岚峰部)、第一集团军(李长江部)、第二集团军(杨仲华部)等部。后因国民政府留在河南、河北、山东的孙良诚、吴化文、孙殿英、荣子恒等部投敌,至1944年该军扩展为七个方面军、四个绥靖公署、三个警卫师以及海军部队,总兵力达六十万。日本投降后,约三十万以上兵力为国民政府收编。

上一篇:物资局 下一篇:中华民国史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