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60页(419字)
南京临时政府负责教育事务的最高行政机构,1912年1月19日设于南京。
管理全国学校教育、天文、历法、气象事务,监督所辖各官署、学校教职员。设总长、次长各一人,由临时大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设秘书、承政二厅,社会教育、普通教育、专门教育三司。
总长、次长以下人员统称部员,不授官职。
该部成立后,参仿日本、欧美各国学制,制订并公布中华民国小学、中学、大学学制草案。规定各种教科书须合乎共和民国宗旨,所有前清学部颁行的教科书一律停止使用。废止师范及中小学的读经科,小学实行男女生同校,高等小学增设军事体操,中学、初级师范学制统为四年,学习科目包括国文、算术、修身、史地、外语、法制教育、音乐、图画等课程。所有学校教育贯彻德、智、体、美四育。
实行军国民教育。指出人民享有教育的权利,强调社会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通令各省组织专人宣讲革命史实、共和民权、义务等。3月因唐绍仪内阁成立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