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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谈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73页(571字)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蒋介石故作姿态,先后三次电邀毛泽东,到重庆举行国共两党和平谈判,“共同商讨有关国家大计”。

8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对目前时局的宣言》,提出和平、民主、团结三大口号。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决定派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到重庆。

28日,毛泽东率领代表团飞往重庆,与蒋介石开始了长达四十三天的和平谈判。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努力,10月10日下午,国共两党代表在重庆桂园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蒋介石表面上同意共产党提出的“和平建国基本方针”,承认“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也同意迅速结束国民党的训政,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的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还同意“取消特务机关”、“释放政治犯”、“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等。但在《纪要》中仍顽固拒绝承认人民军队和解放区民主政权的合法地位,使双方在这两个根本问题上没有达成协议。

10月11日,毛泽东回延安,周恩来等仍留在重庆谈判。不久,蒋介石即撕毁协定,向解放区发动军事进攻,暴露了蒋介石假和谈、真内战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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