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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责任内阁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41页(334字)

1912年3月8日,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按照临时约法有关采用责任内阁制的规定,提名唐绍仪为内阁总理。

革命党人以唐加入同盟会为条件,同意由他组阁。25日内阁成立,其中内政、外交、陆军、海军四个重要部的总长,都由袁世凯亲信赵秉钧、陆征祥、段祺瑞、刘冠雄担任;财政总长由拥袁的立宪派希龄担任;同盟会员蔡元培、王宠惠、宋教仁、陈其美分任教育、司法、农林、工商总长。

唐任内阁总理后,以责任内阁地位及责任所在,对袁的意见不轻易苟同,袁渐生不满。6月15日,袁破坏内阁副署制,不经内阁同意,迳自下令任命南方宣慰使,前往南京办理解散革命军队事宜。唐自知无力抗争,愤而辞职。同盟会四阁员也同时辞职。第一届责任内阁于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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