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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48页(178字)

1938年4月成立。

专掌战时液体燃料之管制、分配、供应,对各省、市液体燃料管理机关有指导、监督之权。设主任委员一人,由行政院指派,委员五至七人,由财政、军政、经济、交通四部各派人充任。委员会下设采购、储运、分配三组,分办各主管事项。1940年4月改隶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运输统制局。

1943年2月复隶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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