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港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321页(3163字)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关境以外所专门划定的特殊经济区域。

在这个区域内,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特殊政策,实行降低地价、减免关税、放宽海关管制、提供各种服务等优惠措施,吸引外国货物,发展转口贸易,或吸引外商前来投资设厂、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以达到开拓出口贸易,增加外汇收入,促进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目的。

自由贸易港区是随着商业特别是国际贸易的开展而产生并得到发展的。1547年,意大利宣布在西北部热那亚湾建立雷格亨(Leghoyh)自由港,这是世界上第一个被正式命名的自由港。

此后,自由贸易港区便开始在西欧贸易发达国家风行,17世纪、18世纪期间,在国际贸易中占有优势地位的国家荷兰、法国等,为了扩大商业利益,将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地理位置优越的港口如敦刻尔克等辟为自由港或划出一部分地区设立自由贸易区。19世纪以后,自由贸易港区逐步从地中海沿岸扩展到世界其他地方,特别是历史上一些西方国家把一系列被征服的国家或地区的重要港口辟为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二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民族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在“出口导向”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引下,纷纷建立起诸如出口加工区、自由边境区等不同类型的自由贸易港区。

作为实行特殊开放经济政策的经济区域,由于设置的目的、规模、组织形态及功能的不同,自由贸易港区名目繁多、类型各异,计有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对外贸易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投资促进区、过境区等40余种。但从总体上看,可大致归纳为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和科学工业园区4种主导模式。

自由港(Free Port)又称自由口岸,指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口的港口。这种港口划在一国关境以外,外国商品除进港时免缴关税外,还可在港内自由进行储存、改装、拣选、展览和销售等其他作业。外国商品只在从自由港进入所在国海关管制区时方需纳税。自由港有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两种。

完全自由港属于彻底的非关税区,对所有外国商品一律免征关税。有限自由港仅对少数指定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或实施不同程度的贸易管制,其他商品则享受免税待遇。香港、新加坡、汉堡等均属此列。从区位角度看,自由港必须是港口或港口的一部分,一般的自由港都有明显的区域界限,同其他港区有“关界围墙”等隔离设施。自由港主要属于集散中心,随着港口功能的扩展,自由港也越来越多地进行商业性再出口的加工,但其主要功能仍然是国际贸易所需的货物转船、储存等,所以自由港应选在吞吐量大、处于国际航运要道、附近地区进出口贸易量大的港口,这是扩大自由港营运规模、充分发挥其经济功能的前提。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指划在关境以外,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口的区域。

自由贸易区实际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一般设在一个港口的港区或邻近港口的地区,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进入区内,不须办理海关手续。商品进区后,可以储存、取样、拆卸、修理、重新包装、刷唛、贴标签、与外国或国内商品混合和再出口,海关不予监督或管制,但如从自由贸易区进入所在国海关管制区,则须办理报关手续、缴纳关税。

自由贸易区可分为商业自由区和工业自由区:前者不允许货物的拆包零售和加工制造,即对进入区内的商品不得做任何质的加工作业;后者允许免税进口原料、元件和辅料,并指定加工作业区,但所有进口料件和运往区外的成品均须按海关规定记账,以供查核。自由贸易区与自由港一样以贸易性功能为主,其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方便转口和对进口货物进行简单加工,以转口到邻近国家和地区为主要对象,充分利用位于或接近国际贸易通道的优势。

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又称加工出口区,是一国专为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而开辟的加工制造区域,其产品的全部或大部分供出口。出口加工区一般设在一个国家的港口或港口附近,在那里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免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前来投资设厂。

外国企业在区内设厂办工业时所享受的优惠待遇通常包括:免税或减税进口加工制造所需要的设备、原料辅料、元件、半制品;生产的产品可免税或减税出口;对企业课以较低的国内捐税;提供收费低廉的水、电及仓储设施等等。出口加工区的雏形是1959年爱尔兰在香农机场划出的以吸引外资从事出口加工工业为主的自由贸易区,而正式使用出口加工区名称的,则是中国台湾省于1966年建立的高雄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可分为专业性和综合性两种,前者只允许在区内经营某种特定的出口加工产品,后者则可以从事多种出口加工工业。出口加工区采用了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一些做法,但又与它们有所区别: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以获取商业利益为主,而出口加工区则面向工业、以取得工业利益为主。

一国设置出口加工区的目的主要是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型工业,借助区内工业与国内经济的联系,对国内经济产生尽可能大的辐射作用,从而带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出口加工区多出现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

科学工业园区(Science-based Industrial Park)又称新兴产业开发区、工业科学园等,是一国为了加快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扩大科技产品出口而设立的经济特区。它一般设在科学技术集中、信息灵便、交通发达的大城市周围,通过各种优惠措施,鼓励和吸引外商集中资金和智力在区内进行高新技术的研究、试验和生产。

世界上第一个科学工业园区是1951年创立于美国加州的“斯坦福科研工业区”(即后来的“硅谷”)。

除以上几种外,常见的自由贸易港区还有保税区、过境区和自由边境区三种。

保税区(Bonded Area)又称保税仓库区,是海关所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特定地区和仓库。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内,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如再出口,不缴纳出口税。

运入区内的商品可进行储存、改装、混合、展览、加工和制造等。因此,它起到类似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作用。

过境区(Transit Zone)又称中转贸易区,是沿海国家为了便利邻国的进出口货运,根据双边协定,指定某些港口、河港或国境城市为过境货物自由区,对过境货物简化海关手续,免征关税或只征收小额的过境费用。过境货物一般可在过境区作短期的储存、重新包装,但不得进行加工。

自由边境区(Free Perimeter)一般设在一国的一个省或几个省的边境地区,对于在区内使用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消费品可以免税或减税进口,如从区内转运到本国其他地区出售,则需照章纳税。外国货物可在区内进行储存、展览、混合、包装、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以利用外国投资开发边区经济。

在当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纷纷设立不同类型的自由贸易港区,借以促进本国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作为一种特殊的开放区域,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进行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途径和桥梁。

参考文献:

郭信昌主编,1987,《世界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概论》,北京航空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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