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软约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615页(1517字)

计划经济体制中国有企业经营收支缺乏自我约束的一种行为特征。

“预算”是一个事先(ex ante)范畴和行为规则,说明任何一个经济单位的收支计划。“预算约束”则是指一系列共同制约企业行为规则的总和,预算约束最终可以归结为财产约束。在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中,国有企业收不抵支,出现亏损,可以得到国家财政的补贴。

支不抵债时,可以从国家银行透支或将债务减免,因而企业财产的预算约束就变得相当有弹性,也就是软约束。

自匈牙利经济学家亚诺什·科尔奈(Janos Kornai)使用这一概念分析国有企业行为以来,预算软约束成为国有企业行为及国有经济运行经济学分析中广为使用的理论工具。

预算约束在经济学理论中的原来含义是硬约束。俄国经济学家斯勒茨基(Eugen Slutsky)最先将它用于家庭消费分析(《消费预算理论》,1915),消费最优化解的约束条件是有界的预算约束,因而它是硬约束。现代增长理论在解释最优途径时则在消费者问题上另加非篷齐对策条件(no-ponzi-game condition),使得长期借债也是不可能的,因而也是硬约束。在经济学的理念中,无论是实物经济还是信贷经济,都倾向于预算硬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在整个均衡体系中找到惟一解。

计划经济体制中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吃国家财政或国有银行的“大锅饭”,企业对于经营结果不承担责任,企业的利益与盈亏无关。企业盈利交给国家,企业亏损则由国家补贴。企业可以与国家在税收、贷款、补贴等方面讨价还价,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国家,资金需求及支出缺乏自我约束机制。

由于企业依赖国家,企业经营收支状况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其与国家讨价还价的能力,向国家争资金和争贷款的能力,企业感受不到市场风险和竞争的压力,较少考虑生产的相对成本,对市场价格信号反应不灵敏,不能及时按照市场变化调整生产。由于预算软约束,国有企业在收入分配和投资行为上表现出“消费饥渴症”和“投资饥渴症”,在收入分配上具有消费性收入挤占积累的倾向,生产性投资则依赖国家,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无约束的投资冲动。

企业预算软约束行为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状态。

企业投资扩张及消费性收入膨胀,引起总需求过旺、货币发行过多、经济发展过热,导致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瓶颈”部门难以支撑,投资扩张难以为继,被迫紧缩调整,压缩投资,国民经济从高涨转入收缩,投资品行业先行收缩,随后带动整个经济落入低谷。

在国有企业普遍预算软约束的微观基础条件下,宏观经济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大起大落”的周期性波动。

解决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的出路在于实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负盈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改变企业结构,增强企业筹资、融资功能,有实力的外向型企业集团逐步向跨国公司过渡,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之路。逐步放开放活小企业,通过改组改造、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方式,把国有企业直接推向市场。

同时,要实现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参考文献:

科尔奈,1980,《短缺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

刘国光主编,1991,《不宽松的现实和宽松的实现》,上海人民出版社。

樊纲主笔,1990,《公有制宏观经济理论大纲》,上海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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