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雪尔,威廉·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845页(2703字)
【生卒】:1817~1894
【介绍】:
德国旧历史学派的创始人和最主要的倡导者。
出生于德国汉诺威的一个高级法官家庭,在哥廷根大学和柏林大学专攻历史学和政治学。1840年在哥廷根大学任历史学和国家科学的讲师,1843年任该校政治经济学副教授,次年升任教授。1848年他移居莱比锡,此后一直在莱比锡大学任教,主持该校的政治经济学讲座。
罗雪尔在哥廷根大学讲授政治经济学的讲稿《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Grundriss zu Vorlesungen ü ber die Staatswirtschaft nach geschichtlicher Methode”,1843)被后人称为“历史学派宣言”,是德国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文献之一。
该大纲预先规定了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理论体系。以后罗雪尔在莱比锡陆续发表了许多卷着作以建立这一经济学体系,其中最主要的是5卷本的《国民经济学体系》(“System der Volkswirtschaft”,1854~1894),其他着作还有:《十六七世纪英国经济学说史论》(“Zur Geschichte der Englischen Volkswirtschaftslehre um 16 und 17 Jahihundert”,1851~1852)、《德国经济学说史》(“Geschichte der NationalOkonomie in Deutschland”,1874)等。
罗雪尔可以说是那个时代最重要的德国经济学家之一,但是他自己并没有阐发任何新的经济理论。他对政治经济学的贡献主要是在方法论上,是在他对历史研究方法的强调上。
他第一个把法学研究中的历史方法运用到政治经济学中来。
“法的历史学派”力图通过历史的研究从过去的发展中找出为现存制度辩护的理由;罗雪尔本人则是个自由主义者,在当时的德国属于革新派,他所代表的经济学上的历史学派主张在德国发展资本主义,不想维护残存的封建制度,这是他们与法的历史学派在立场上的根本区别。
尽管如此,罗雪尔仍然极力强调,有必要以历史的精神来进行经济学的研究。罗雪尔提出并坚持使用所谓的“生理学的历史方法”,反对经济学研究中的所谓“唯心主义方法”,由此而主张一种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古典经济学相对立的经济学研究方法。
根据罗雪尔本人的说法,这种“生理学的历史方法”的主要特征是:(1)强调经济行为的历史相对性:经济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同的人民与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条件,也就要求把一个国家看作一个整体,看作“有机统一体”,而不是仅仅看作为个体的总和。他认为,国民经济学并不是单纯的致富术,而归根结底是一种认识人类、支配人类的政治科学;它的目的在于记述各国人民在经济方面想了些什么,要求了些什么,发现了些什么,他们做了些什么努力,有了什么成就,以及他们为什么要努力,又为什么获得成功。这样的经济学研究只有同有关国民生活的其他科学,特别是同法制史、政治史以及文化史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做到。
(2)强调经济制度好与坏的相对性。
罗雪尔认为,历史的方法对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决不轻易地只是颂扬或只是否定,因为对所有国民和一切文化阶段都完全有益或完全有害的制度几乎是没有的。经济学的主要任务就在于指出,为何以及如何逐渐发生“从合理的变为不合理的”、“从幸福的变为有害的”。
按照罗雪尔的这种观点,不应该像古典经济学那样把自由放任和自由贸易看成是最好的经济制度,因为在历史上就不存在这种绝对好的制度。从这种观点出发,历史学派认为,重要的是说明各种不同的经济制度为何相互更替,也就是说明经济发展的规律性。
(3)使用归纳的方法来描述经济发展的实际过程和现实经济生活,通过比较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历史,表明它们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相似之处,来说明经济发展的规律。罗雪尔强调这种归纳-比较法的两个方法:重视对国民经济的历史的研究,把对过去各文化阶段的研究看得同观察现代经济关系一样重要,以便从中为现代的一切未发达国家找到最好的教师;从经济关系上对各个国家做相互比较,以便从这种类比关系中得到宝贵的启示。(4)认为国民经济的生存与动植物一样要经过幼年、青年、成年和老年四个时期,而每个国家的进化都受自然、劳动和资本这三种主要的经济因素支配。在人类社会的幼年时期已经存在着“资本”,但那时“自然”最重要;在人类的成年时期即中世纪中期以后,“劳动”在各国变得更为重要;而在老年时期,“资本”最占优势,这很快会导致少数巨富与大多数贫苦劳动者的对立。
罗雪尔主张国家以“人工治疗”而对此进行干预,以恢复成熟期,保持一个平静的状态。
按罗雪尔的说法,他所要对抗的“唯心主义方法”力图从抽象的原理出发进行逻辑推论,以描绘出一幅关于经济制度的功能的理想图画。
古典经济学家就是这样做的,他们从假想的制度推论出经济规律。罗雪尔不否认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运动的规律”,但他强调这些规律涉及的是理智的自由人类,是他们不断变化的行动动机。
因此,他强调在经济分析中一般不存在固定的因果关系,有的只是相互的关联。基于此,他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李嘉图的经济理论采取了折衷的立场:他强调自己的历史方法接近于马尔萨斯(T.R.Malthus)和劳(J.Law)的方法,同李嘉图(D.Ricardo)学派相去甚远;但自己的方法并不反对李嘉图学派,相反地却要利用其理论成果。
他倾向于承认李嘉图理论体系适合于用来分析当时那个阶段上的历史发展,只是应以谨慎的历史分析对它加以修改和补充。
参考文献:
威廉·罗雪尔,1981,《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商务印书馆。
艾里克·罗尔,1981,《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
约翰·伊特韦尔等编,199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3卷),经济科学出版社。
D.L.Sills,ed.,1968,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cl Sciences,vol.13,Macmillan Free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