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斯,亨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885页(3052字)

【生卒】:1899~1946

【介绍】:

美国经济学家,芝加哥学派的创始人之一。

1899年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弗登(Virden)。1920年毕业于密执安大学,获文学士学位。1920~1927年执教于依阿华大学;1927年起任芝加哥大学教授至1946年去世止。他曾从1930年起在美国财政部和司法部的反托拉斯机构兼职。

作为芝加哥学派的领导人,他对美国经济政策和思想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西蒙斯主要代表作为《积极的自由放任纲领:对自由经济政策的一些建议》(“A Positive Program for Laissez-faire: Some Proposals for a Liberal Economic Policy”,1934);《自由社会的经济政策》(“Economic Policy for a Free Society”,1948)。

重要着作还包括:《个人收入所得税》(“Personal lncome Taxation”,1938);《联邦税制改革》(“Federal Tax Reform”,1943)。重要论文有:《货币政策的规则与管理当局》(“Rules versus authorities in monetary policy”,1936);《工联主义的思考》(“Some reflections on syndicalism”,1944)等。

西蒙斯试图根据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政府实行的大量干预政策,重新解释政府与自由放任经济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一个良好的政治、经济秩序的基本条件是该制度能够保护、促进并符合个人的自由选择。

但是,他也接受了另外两点补充思想:其一,政府若仅采取消极的、不干涉的政策,并不足以维护自由经济之秩序,亦无法实现自由经济之利益。政府必须采取某些限制的,但却很重要的肯定行动。

其次,他认为平等之价值仅次于自由。西蒙斯设想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劳动分工,市场将决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为谁生产;政府应负责维持全面稳定,保持市场的竞争性以及避免收入分配的极端化。

这个制度应以防止权利集中来维护自由,接着便是平等。

西蒙斯的重要着作大抵都出现于1933年、1934年,此时经济情势正趋近大萧条之谷底。自由企业与自由放任的彻底失败已大大地加强了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论点。但对于政府干预的范围与特征皆无明显的界限,哪些干预政策是必要的、适当的或可行的?哪些是不必要的、不适当的或不可行的?亦皆无一套指导原则来区别。

西蒙斯的核心思想表述在他1934年写作的第一篇小册子的标题上:《积极的自由放任纲领:对自由经济政策的一些建议》。他在这本小册子中罗列了构成自由经济政策的各种因素,在随后的12年中他不断重申和概括这些因素,重点稍有改变。

他在1934年写道:“一个健全的自由纲领的主要成分也许可以根据五项建议或目标来确定:(1)消灭所有形式的私人垄断;(2)建立更确定和更适当的货币‘对策规则’;(3)大幅度修改我们的整个税收制度,首先要关心税收对财富和收入分配的影响;(4)逐步撤销内含在我们目前的关税制度中的巨大差别的补贴;(5)限制在广告活动和销售活动中滥用我们的资源。”西蒙斯建议“消灭所有形式的私人垄断”,其措施包括限制公司的绝对规模及其在本行业的相对规模。西蒙斯所关心的私人垄断常常是指它同国家的互助作用。他担心政府会支持私人垄断,然后变得更有力量去控制这个它创造的对立的垄断组织。

西蒙斯认为政府有责任维护一个自由经济能顺利运行的体制,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政府的干预必须是一般的、非个人的、基于法律的,而不是依赖行政人员的判断。不过政府的干预不应涉及经济过程的本质,例如,相对价格与工资的决定,生产和投资的决策等。西蒙斯特别强调政府维持适当的货币体系与竞争条件。他对货币问题的分析以及对其解决办法的建议,在1934年的小册子中已有一般阐述,在他1936年的论文中再次精辟论述,这篇论文的标题确定了未来多年的议题:《货币政策的规则与管理当局》。

西蒙斯相信,政府未能维持稳定的货币供给乃是萧条趋于严重的主要原因,经济的不稳定性大多出于财政制度的不稳定。这个制度过分依赖私人债务,主要是短期债务。债务的数量和质量的变动造成货币数量、“近似货币”数量以致流通速度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等的不稳定性的变动。他主张以赤字预算来扩张信用以促成经济复苏,同时也认为制定货币政策的法令规章将控制货币当局的行为,与其选取一些合理的规则倒不如建立某些为大众所熟知的客观标准,并以此来约束货币当局。

他具体建议,将银行制度和政府财政与短期债务隔绝开来,要求银行以货币方式持有储备,联邦储备系统的储备相当于银行存款的100%,政府便只有两种负债:货币与统一公债。

这个安排使政府能有效地控制货币的数量。

西蒙斯有两本论及税收的书。第一本是《个人所得税》,是他的博士论文,写于30年代早期,1938年出版。

第二本是《联邦税收改革》,由企业家组织“经济发展委员会”委托,主要写于1943年,在1950年他死后出版。有几个主要因素贯穿所有他论及税收的着作,岁入的几乎惟一的来源应当是个人所得税,即纳税人消费的价值加上他另外的净财产之和。为了平等和经济效益的目的,这个定义应当全面地应用。西蒙斯充分探索这个定义的含义以处理资本收益、赠送、实物收入和公司利润。

他强调使用累进所得税作为缩小不平等的手段,这既因为缩小不平等是重要的,也因为累进所得税作为缩小不平等的途径比其他普遍措施更适合自由经济。此外,西蒙斯亦强调,假使联邦税率维持不变,那么,在萧条时期税收的减少以及繁荣时期税收的增加,将对经济体系产生强烈的稳定作用,变动预算收入的效果要优于变动预算支出。

同时,政府融通其债务也是一项重要的自主性经济因素。这些思想对于战后财政思想与财政政策而言都非常重要,战后美国对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见解都倾向西蒙斯指出的方向。

西蒙斯的文笔优美,常带讥讽,把“纯粹”的经济分析提高到对永恒主题的高谈阔论上。60年代,以西蒙斯的学生弗里德曼(M.Friedman)和施蒂格勒(G.Stigler)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名声大振。

他们虽然在很大程度上离开了他的政策立场,但都仍然保留西蒙斯关于政府和市场之间责任分工的良好自由社会的观点。在西蒙斯死后20年,西蒙斯着作中的理论仍为改革联邦税制的重要依据。

他对经济学的贡献至今仍被人称道。

参考文献:

于宗先主编,1986,《经济学百科全书》,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约翰·伊特韦尔等编,199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4卷),经济科学出版社。

D.L.Sills,ed.,1968,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vol.14,Macmillan Free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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