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辅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1040页(5238字)

【生卒】:1927~

【介绍】:

中国当代着名经济学家。

1927年出生于浙江宁波,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系,1953~1957年在苏联莫斯科国立经济学院获副博士学位,回国进入中国科学院(1978年改称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自1979年起任该所研究员,1978~1988年历任该所业务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副所长、所长,现任该所名誉所长,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等职。董辅礽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经济体制改革理论、发展经济学等。

1.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董辅礽从现实经济问题出发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提出质疑。他指出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及我国改革前经济效率低的根本原因,在于采取了排斥市场经济的公有制形式和计划经济体制,作为理论依据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未能经受住实践的检验。

董辅礽1978年9月写成、1979年1月发表的论文《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问题》,对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作出批判,指出国家所有制造成国家行政组织取代经济组织,以行政命令指挥企业,企业成为行政机构附属物,不关心经济效益。农村集体经济采取“政社合一”的所有制形式,使集体经济从属于国家的行政组织,具有变相的国家所有制形式的特点。

董辅礽在许多论文中分析批判了计划经济体制的严重弊端,以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配置资源,以不能自主经营、不自负盈亏的企业为微观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其运行必定是不灵活、低效率的。由于计划经济不可能具备理论上所要求的计划部门必须掌握充分的信息、必须做出正确的判断、必须有灵活的反馈机制等条件,因此,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以为计划经济体制可以使资源优化配置、经济平衡发展的理论推演只是一种空想。

董辅礽批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按理论教条先验地给所有制和经济运行机制“贴标签”、下定义,对所有制和经济体制的现实运行机制缺乏解释力。董辅礽对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批判性观点,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提出的,当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问题是理论禁区。

董辅礽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命题作出批判,在国内外引起很大反响,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产生重大影响。以后,董辅礽在《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经济》(1998)等论文中,深入分析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所信奉的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实行公有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理论教条的根本性错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兼容,只有发展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才可能建立和发展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只是资源配置的方式,不具有社会的属性,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成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的观点是错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旨在于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相结合。董辅礽提出公有制形式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共同所有制,国家或单位(企业、社区、团体等)财产属公民或单位全体成员所有,但各个公民或成员并不分别是共同财产中某个份额的所有者,这是传统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董辅礽在改革初期即指出过这种所有制形式的全体成员有份但又人人不为其负责的特征;二是公众所有制,单位(企业、社区、团体)的财产属单位的成员或投资者共同所有,同时单位的成员或投资者又是集体财产中某个特定份额的所有者,合作社、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投资基金等是这种类型的公有制实现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形式的公众所有制将会得到更多的发展。

董辅礽认为中国经济处在从市场不发达状态进入发达状态、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国经济学面对西方经济学未遇到的问题,将对经济学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2.关于经济体制改革 董辅礽认为所有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最深层次的内容,不改革所有制,经济体制各方面的改革都不可能成功。针对改革初期人们回避所有制改革、试图在不触动所有制的条件下克服经济体制弊病的问题,董辅礽指出国家所有制排斥商品经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只注意经济管理方法的改变,而不进行所有制形式的改变是舍本逐末。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在于改革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

董辅礽在《再论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问题》(1985)等论文中批评了以为变革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会改变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错误认识,指出所有制变革是经济体制改革最本质的变化。农村集体所有制通过“政社分离”、“包产到户”改革,将过去变相的国家所有制形式改变为集体所有制或集体与个体混合的所有制形式,国有制企业通过“政企分离”改革,朝着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方向推进。对于经济改革过程中公有制形式的种种变化及各种新出现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只要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应该允许其存在和发展。董辅礽还指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公有制占主导地位,不是量的概念,而是质的概念;变革中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概念与传统理论的所有制概念不同,除公有制以外,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可理解为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混合经济,只要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就能引导、调节社会整个经济的发展,同时使得收入的分配保持大致公平,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

董辅礽注重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主张及其在改革初期首先提出的“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等理论概念及观点,在10多年以后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报告中得到确认。

董辅礽明确主张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改革初期,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观点占主导地位。

董辅礽在《关于经济体制的改革》(1980)一文中,不同意把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作为改革的目标,主张建立单一的由市场调节经济的体制。

他认为,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是完全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二者的运行轨道是根本不同的,无论是调节的实施者、微观基础、调节机制,还是信息载体都是彼此排斥、不兼容的。硬要把二者结合在一起,要经济按照两种相悖的原则来运行,会出现“交通规则混乱”的问题。在指导性计划与市场的结合上,调节只能是一个调节,而不是两个调节。这就是市场调节,调节的主体、微观基础、调节的手段和机制、信息传递都是市场经济类型的,而不是指令性计划类型的。

如果采取新的体制,就应逐渐取消指令性指标,不向企业下达指令性指标。董辅礽主张彻底否定指令性计划,从根本上摒弃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他不同意当时占有主导地位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等提法,也反对把双重体制的并存作为改革的目标。他提出所有制要按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方向改革,为市场经济运行创造微观基础。

在理论争论和改革实践的曲折过程中,董辅礽始终主张把实行单一的市场调节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目标,董辅礽进一步提出,市场经济不是只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种权宜之计,生产力越发展,各方面经济联系越复杂,优化资源配置越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

董辅礽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改革国家所有制,而国有制改革的实质是改革国有企业。他认为,市场取向改革的推进客观上要求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

竞争性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的规则来运作,必须分离企业的社会目标和盈利目标,进入市场的国有企业应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参与市场竞争,应拥有充分的自主权,自负盈亏,政府对企业应从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董辅礽发表《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1987)等论文,认为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承包制、租赁制等经营形式,对推动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具有意义,但两权分离的做法不触及国家所有制,不足以使国有企业成为完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不能解决企业自负盈亏问题,所以承包制不能成为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

这种看法后来被改革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他主张在社会公益、自然垄断等部门保留国有制的企业可进行两权分离的改革,竞争性国有企业由国家所有制转变为股份制或其他公有制形式,国有小企业改变成私人企业或集体企业,发展以多种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同时,董辅礽指出,国有企业改革要在市场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推进的条件下进行,把竞争性国有企业推入市场。90年代,董辅礽进一步明确指出,只有进行产权改革才能从根本上创造出使国有企业走向市场的条件。

董辅礽在论文《从企业功能着眼,分类改革国有企业》(1995)中提出,以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为先导,从国有企业的功能出发考虑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竞争性国有企业在社会公益、自然垄断等部门保留国有制,发挥弥补市场缺陷、协助宏观调控等功能;处在一般竞争性生产领域的国有企业,由于国有制的性质决定了它难以适应市场,大量国有企业应逐渐从竞争领域退出,部分竞争性国有骨干企业改造为现代企业,以控股参股方式参与市场竞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保存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是为了发挥其主导作用,不应着眼于数量。在保持和发展国有企业的上述功能的前提下,许多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改变为民营企业、合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

这一理论及政策主张,是他改革初期提出的所有制改革理论的逻辑延伸,其推进国有企业按市场经济方向改革的积极作用,为中共十五大以后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的实际进展所印证。

3.关于经济发展研究 董辅礽在《经济建设的十条方针和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1981)等论文中,提出把原来片面追求高速度、突出重工业、粗放经营为主、闭关自守的经济发展战略转变为以满足人民需要为目标、平衡发展、集约经营为主、对外开放的经济发展战略。

改革初期,董辅礽最早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战略,批判传统理论长期信奉的优先发展重工业即等于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的教条主义理论,分析传统经济发展的弊端及其制度原因,对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理论研究及实际转变产生了很大影响。

董辅礽在《中国的农村改革、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农村现代化》(1986)等论文中提出中国农村发展非农产业是改革二元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

他指出,中国过去实行的传统工业化战略和战后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城市现代工业化战略在农业劳动力转移、改变二元结构方面都未获成功。他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比较研究了我国农村发展非农产业的不同发展模式,认为以公有制乡镇企业为主的“苏南模式”和以农民私有制企业为主的“温州模式”以及其他多样化的模式,只要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是可供选择的模式。

他将中国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作了比较研究,认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发展非农产业,就地吸收农业过剩劳动力,突破了发展经济学理论所叙述的工业化国家所走过的常规途径,中国的新鲜经验是对发展经济学理论的修正和补充。80年代初期及中期,对农村非农产业及乡镇企业发展存在着很多非议,董辅礽的研究对于肯定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方向起了重要的影响作用,在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过渡的途径问题上作出了理论贡献。

董辅礽提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以外延的增长与内涵的增长相互包含的方式进行的。外延的增长与内涵的增长并非相互排斥。

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资本资源短缺,由于来自农业的过剩劳动力比其在农业中的边际劳动生产率高,因而工业部门使用农业过剩劳动力的外延增长中包含着内涵增长的因素。在推进增长方式从以外延的增长为主向以内涵的增长为主转变过程中既要发展高技术产业,也要发展适度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董辅礽认为地区经济发展和地区间经济的平衡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他对“梯度发展”的理论和政策提出质疑,指出地区间发展差距拉大,不利于地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及效率的提高,主张将单向向东开放和向东倾斜发展转变为全方位开放和全方位发展。他的研究,对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调整产生了影响。

董辅礽在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经济、证券市场、宏观经济分析等方面也作了有影响的研究。

参考文献:

董辅礽,1981, 《大转变中的中国经济理论问题》,山东出版社。

董辅礽,1997,《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上、下卷,经济科学出版社。

董辅礽,1997,《经济发展研究》上、下卷,经济科学出版社。

董辅礽经济科学奖励基金会编,1997,《追求彻底的理论创新——董辅礽经济思想评论》,经济科学出版社。

上一篇:马洪 下一篇: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