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运输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9页(262字)

普遍优惠制中原产地规则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衡量受惠国产品能否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条件之一。

按照这一规则,受惠国的原产品必须从该受惠国直接运至进口给惠国,方可享受关税优惠。如出于地理原因或运输需要,货物需经过第三国领土,则不论是否在过境国转换运输工具或暂存货栈,都须一直处于该过境国海关的监督之下,保证未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及加工。

凡转运商品,都须提交出口受惠国签发转运提单或过境国海关签发的证明,证明商品名称、卸货和装货日期、船名、启航日期及货物途经过境国时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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