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82页(218字)

在工贸结合的外贸体制下,中央各工业部大多都成立了部属的对外经贸公司,其中多数还在一些省、市和口岸成立分公司。

各省、市依照这种模式也成立了隶属于各工业局的地方外贸公司。这两种公司均称为工贸公司,其中由若干生产出口商品的工厂自愿合资依法建立的工贸公司称为有对外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联合体。这些公司都是为了完成一定的外经外贸任务、拥有直接对外经营权的依法成立的经济法人,是工贸结合的一种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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