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擦失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07页(527字)

劳动力市场功能上的缺陷所造成的临时性失业。

一方面是劳动力总数,它代表劳动力的供应;另一方面是可得到的工作总数,它表示劳动力的需求,即使这两个总数完全相等,由于劳动力供求分配不当,也会发生大量的失业。由于企业的兴衰和工作者兴趣的变化,一些人会辞去过去的工作,而另外一些人则在寻找新的工作。

而寻找新的、合适的工作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经济中总要有一定的失业存在。

摩擦失业就是指人们在寻找新的工作过程中所出现的失业。

这种失业主要是由于缺乏有关工作机会的信息和无法与招工单位联系以及市场组织不健全所造成的。由于摩擦失业是非周期性的,而且它只是间接地和国民经济的状况有关,所以光靠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是不能使它减少的。许多人认为,应通过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多提供有关就业机会的信息、减少工人寻找工作的时间才是降低摩擦失业的有效方法。西方国家在确定充分就业水平时,一般忽略摩擦失业的存在,也就是说,在确定充分就业时,一般允许有一定的摩擦失业存在。

西方国家把充分就业水平下的失业率也称为自然失业率。自然失业率主要包括摩擦失业和结构性失业两个部分,在不同时期,它们对自然失业率水平的估计是不同的,通常在4-7%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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