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14页(447字)

又称信用状。

它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凭信用证付款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很重要的支付方式。

根据国际商会制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在进出口业务活动中,一般是开证行根据进口人(即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人(即受益人)开立的一定金额的,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是:(1)信用证支付属于银行信用;(2)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一个自足的文件;(3)信用证业务实际上是一种单据的买卖。由于信用证件付款属于银行信用,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又为买卖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

加之,这种付款方式实行单据和货款对流的原则,使卖方能安全迅速收到货款,买方能按时收到货运单据,买卖双方都乐意接受,所以它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被广泛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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