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船前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27页(305字)

出口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前,以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商检机构验货后出具的品质、数(重)量、包装等检验证明,作为决定商品品质和数(重)量的最后依据。

这叫做离岸品质和离岸重量(Shipping Quality and Shipping Weight)。所谓最后依据是指卖方取得商检机构出具的各项检验证书时,就意味着所交货物的品质与重量同合同的规定相符,买方对此无权提出任何异议,从而否定了他对货物的复验权。除非他能证明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前就存在着缺陷。

离岸品质和重量所代表的是风险转移时的品质和重量,至与风险转移后,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损失,买方有权向有关责任方面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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