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55页(278字)

一般均采用印好的固定格式。

其中包括商品名称、品质规格、包装、数量、单价、装船期、支付条件、备注等项目,并留有空白位置,供报价人报价时填写。报价既可由卖方作出,也可由买方作出。报价单的内容如果具备发盘的条件,该报价单即为一项发盘,报价人在报价单被对方接受后即受其约束。如果报价单的内容不具备发盘条件,则为邀请发盘,报价单的内容仅供对方参考,报价人不受其约束。

报价单多适用于规格复杂或花色品种繁多的商品,因该类商品如采用电讯传递方式报价,不仅费用较大,且不易说明问题,而采用固定格式的报价单,则可避免上述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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