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368页(355字)

拥有保密的实用技术者通过协议许可另一方使用而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在合同中,许可方的义务是:(1)提供合同主题有关的关键技术资料;(2)提供充分的技术协助,如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3)保证技术的可实施性,担保该技术所生产的产品质量;(4)保证不因许可方原因造成所许可的专有技术泄密,对非许可方原因的泄密,或他人独立研制出相同内容的专有技术,并加以使用,许可方则无法予以阻止和对被许可方负责,因为专有技术不具有法律授予的独占权。被许可方的义务是:(1)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有技术内容泄露给第三方;(2)按约定支付技术使用费;(3)将改进的技术提供给许可方。

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中的关键性条款是保密条款和质量担保条款,应予以充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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